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一理论的是()。

来源:网络时间:2026-10-08 20:08:54

关于"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一理论的是()。"的答案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改题答案吧。

以法制为中心,综合运用“法势术”是法家成熟的表现,而提出这一理论的是()。

A.慎到

B.韩非

C.商鞅

D.李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法势术”这一理论是由秦国的韩非子提出的。在韩非之前已有申不害、商鞅、慎到等法家人物对法家学说做了许多论述,商鞅主要讲“法”,申不害主要讲“术”,慎到主要讲“势”。韩非将三者合为一体,成为一个法家的集大成者。其中,“法”是君主的法令,“势”是君主的权势地位,“术”是君主驾驭群臣的心术和权术。

本文内容为用户投稿,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若内容造成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将相关资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进行反馈与投诉,一经查实,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