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错误的是()。

来源:网络时间:2026-10-06 20:08:28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错误的是()。"这道题是不是很难呢,如果不知道答案,接下来看一下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一下正确答案哦。

下列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错误的是()。

A.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

B.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可以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购入被收购公司股票

C.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采取要约收购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间,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A选项正确,根据《证券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三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B选项错误,《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C选项正确,《证券法》第九十条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D选项正确,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应当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且不得存在法律禁止的情形。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选项。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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