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海东能放烟花爆竹吗

来源:网络时间:2025-01-16 22:10:49

海东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海东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为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海东市人民政府特发布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以下是具体规定:

一、燃放时间

1. 1月22日(腊月廿三):7时至23时

2. 1月28日(除夕):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3. 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7时至23时

4. 2月12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燃放区域

在下列场所以外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机关驻地;

2.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3. 重要军事设施;

4. 文物保护单位;

5. 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6. 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7. 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8.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 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0. 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11. 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

社区、物业、企业等单位应当预备安全人员和消防器材,制定应急措施,确保燃放安全。

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1. 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2.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 禁止向个人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4. “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5. 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以下规定:

1. 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2. 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 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4.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5. 其他应当遵守的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五、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规定

1. 管控区域内及管控场所(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管控区域以外地区,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

3. 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春节前后燃放“闭门炮”“开门炮”。

4. 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七、举报与监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2345(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10(公安部门)。

请全体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不在管控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践行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守护美丽海东。

海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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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海东市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积极配合,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和环境质量,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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