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倡导文明、节俭的节日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黔南州人民政府发布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详细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内容,希望广大居民严格遵守,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的新春佳节。
二、禁止燃放区域和场所
以下区域和场所全年全天候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机关驻地、重要军事设施保护区:确保这些关键地点的安全。
2. 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保护文化遗产和公共设施。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场所:避免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4. 学校、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商贸集市、旅游景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保障公众安全。
5. 高速公路进出口站、车站等交通枢纽及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
6. 停车场、消防通道、人防设施、城市桥梁、市政道路及其两侧:保持应急通道畅通。
7. 燃油、燃气、输变电等能源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防止对基础设施造成损害。
8.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预防森林火灾。
9. 在建建筑工地和未交付但完成封顶的楼盘,高层住宅老旧小区:避免对建筑物和居民安全构成威胁。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遵循相关法规要求。
三、限制燃放区域及时间
(一)限制燃放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各主城区及周边区域,具体范围以当地公告为准。特别强调的是,环城高速以东广大区域为限制燃放区。
(二)燃放时间规定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的时间段为:
- 2025年1月28日至1月30日(农历除夕夜至次年正月初二)
- 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
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遵守的规定
1. 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确保烟花爆竹的质量和安全性。
2. 不得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抛投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动植物等:避免对他人和环境造成伤害。
3.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和影响交通秩序:确保公共交通安全。
4. 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杜绝危险行为。
5.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
6. 凡需要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许可后方可举办:规范大型活动的组织。
五、投诉举报方式
如发现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广大群众有权进行劝阻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 黔南州公安局:[具体电话]
- 黔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电话]
- 黔南州应急管理局:[具体电话]
- 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具体电话]
六、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小编建议
希望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选择更加安全、文明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共同营造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祝大家新年快乐,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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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人民政府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