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灵宝能放烟花爆竹吗

来源:网络时间:2025-01-16 23:11:21

灵宝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灵宝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一、限放时间

根据三门峡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三门峡市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通告》,灵宝市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间为:

- 2025年1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0时至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24时。

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区域

为了保障市民安全和环境保护,以下区域为全年禁放区域:

1. 白天鹅栖息地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依据《三门峡市白天鹅及其栖息地保护条例》设立。

2. 市区主城区:

- 连霍高速(含)以北

- 黄河南岸(含)以南

- 连霍高速灵宝东高速口和茅津古渡连线(含)以西

- 侯平高速(含)以东合围区域

3. 其他禁放区域:

- 重要军事设施和加油站、加气站等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

-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 文物保护单位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医院、图书馆档案馆、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疗养院、(儿童)社会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公共场所;

- 车站、商场、集贸市场、影剧院等人流密集场所;

- 山林、绿地、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封闭式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场所;

- 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区、仓储区等重点区域;

- 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区域;

- 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三、责任规定

1. 各县(市、区)政府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现代服务业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做好本区域内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2. 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进行管理:

-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

-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

- 供销部门:负责本系统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 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林业、教育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按照法规政策和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在允许燃放区域内的居民区应划定燃放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组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配备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1. A级、B级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2.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五、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止行为

1. 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2. 对准或者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 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4.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在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5. 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六、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部门管理不力的依规追究责任。

七、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以上规定,确保一个安全、幸福的春节。同时,请大家与家人和朋友分享这条重要消息,确保每个人都能尽情享受这个美好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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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措施,灵宝市政府旨在为每一位市民营造安宁而喜庆的节日环境,希望大家在享受烟花绚丽的同时,也能心系安全和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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