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为确保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莘县根据《聊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上级相关要求,制定了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限放区域
1. 主城区及周边禁燃区:
- 北外环路(G240)以南
- 西外环路(G240)以东
- 南外环路(S246)以北
- 东外环路(S242)以西
- 嘉明经济开发区嘉明片区、凤凰片区
上述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2. 其他禁限放区域:
- 各县(市、区)禁限放区域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具体可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通告。
二、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对非法行为的举报途径包括但不限于:
- 12345市民热线
- 110报警电话
对于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行为,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购买烟花爆竹“四看”
1. 一看经营者证照: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
2. 二看产品含量: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烟花爆竹。
3. 三看产品外观: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的产品。
4. 四看产品标签:应选购标签完整、清晰的产品,即有正规厂名、厂址,有警示语,有中文燃放说明等。
四、烟花爆竹存储“四不要”
1. 减少储存数量和时间:家庭、居住场所内应尽可能减少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缩短储存时间。
2. 远离火源、热源、电源:避免淋雨受潮。
3. 用纸箱盛装:防止猫、狗和虫、鼠咬引发自燃、爆炸。
五、燃放烟花爆竹“六注意”
1. 阅读燃放说明:采取安全的方式进行燃放。
2. 选择室外空旷地点:远离人群、易燃易爆物品。
3. 不抛出燃放区域:不要将点燃的烟花爆竹抛出燃放区域,扔进窨井。
4. 避免对准他人、车辆、窗口:燃放时不要将烟花喷射口对准他人、车辆、窗口。
5. 儿童需成人陪同:不能让儿童单独燃放,要有成年人陪同看护。
6. 避开柴草:乡村燃放烟花爆竹注意避开柴草,以免引起火灾。
六、受伤处理方法
如不慎被烟花爆竹炸伤,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冷敷处理:迅速用凉水冲洗、冰块冷敷等方法减轻肿胀,防止损伤加重。
2. 局部消毒:冷敷后进行局部消毒。
3. 及时就医:如有破损,应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近治疗,特别是头、耳、眼、鼻、面部损伤,不可掉以轻心,以免贻误治疗时机。
莘县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
来源:莘县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审: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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