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菏泽能放烟花爆竹吗

来源:网络时间:2025-01-17 00:12:15

菏泽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菏泽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一、总则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菏泽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菏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1. 全年禁放:菏泽市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特殊情况: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四、禁止非法行为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菏泽市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五、法律责任

1. 行政处罚:违反本规定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 民事责任:违反本规定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府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居(村)委会负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各级政府要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供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民政、教育、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严格落实本规定,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七、举报奖励机制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韩集镇人民政府制定了有奖举报制度:

- 举报方式:可通过当面报告、拨打电话等方式向韩集镇政府举报。

- 镇政府电话:0530—3711005

- 镇分管负责人电话:18366031071

- 韩集镇派出所电话:18253089262

- 韩集镇应急办电话:13954072428

- 奖励标准:根据举报查实情况,涉案金额超过50,000元的,奖励举报人2,000元;涉案金额在20,000至50,000元之间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涉案金额在20,000元以下的,奖励举报人500元。

- 不予奖励情形:检举内容含糊不清、无法查证的;检举的行为已被发现或正在查处的;同案人检举的;其他不予奖励情况。

八、宣传教育

为提高市民对禁放规定的认识,牡丹区第二小学发出倡议,呼吁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选择文明环保的方式欢度佳节,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规定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

九、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此前发布的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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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魅力韩集镇、牡丹区第二小学、菏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菏泽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禁放】可获菏泽各县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禁放区域+时间、处罚标准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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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措施,菏泽市政府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安全、文明、环保的城市环境,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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