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最新规定
一、前言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全力做好第九届亚冬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第九届亚冬会鹤岗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
二、禁放时段
1. 春节期间禁放时段:
- 1月22日至1月27日(腊月二十三至腊月二十八):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1月30日至2月5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初八):晚22:00至次日早7:00期间禁止燃放。
- 2月6日至2月11日(正月初九至正月十四):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禁放时段:
- 启动III级(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向阳区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放区域
以下区域及其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国家党政机关驻地及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 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文物保护区。
3. 油库、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变电站、高压线、机动车停车场、仓库、木材厂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及附近区域。
4. 铁路沿线、城市道路、车站等交通枢纽安全保护区内,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
5. 医疗机构、敬老院、福利院、疗养院、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等公共场所及附近区域。
6. 公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
7.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苗圃、绿化地和草坪以及河湖冰面。
8. 其他重点消防安全单位。
四、燃放注意事项
1. 购买渠道:选择正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避免无证摊点或不法商贩处购买。
2. 产品选择: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确保产品标识完整、清晰。
3. 运输安全: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运输途中的安全。
4. 存储安全:家庭居所内不应存储烟花爆竹,短时间存储处要远离火源、气源、电源等危险源。
5. 燃放地点:远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尤其要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6. 燃放方式:仔细阅读燃放说明,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方向观赏。不要短时间内靠近未点燃的烟花爆竹。
7. 文明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地下管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五、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小编建议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鹤岗市向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