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2025龙口能放烟花爆竹吗

来源:网络时间:2025-01-17 01:01:50

龙口市2025年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龙口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根据《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的公告》《龙口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将龙口市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整理如下:

一、禁止燃放区域

(一)东城区禁放区

- 范围:东起凤凰山路、西至威龙大道,南起石黄线(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

(二)西城区禁放区

- 范围:东起疏港铁路、西至海边,南起河抱河、北至海边。

在上述禁放区内,一律不予批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二、一般管理区

在禁放区以外的一般管理区内,以下区域或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2. 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3. 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4. 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5.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 大型仓库、停车场;

7. 景区、林地、绿地;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许可

(一)受理对象

2025年度拟进行零售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经营者(有效期1年)和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者(有效期2个月)。

(二)工作原则

1. 科学布点:按照《龙口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要求,综合考虑人口密集程度、市场需求、便民利民等因素进行许可。

2. 禁放区内不予许可:东、西城区禁放区内一律不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3. 适当压减数量:各镇街区零售店(点)数量只减不增,上一年度基础上适当压减。

(三)工作步骤

1. 初审阶段(2024年10月22日至10月25日):申请人提交资料,各镇街区应急办初审并建立台账,汇总报市应急局危化科。

2. 资料受理阶段(202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复审申请资料。

3. 现场核查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1月29日):联合核查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填写《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查书》。

4. 培训报名阶段(2024年11月30日):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培训报名。

5. 安全培训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完成安全生产培训并考试合格。

四、违规行为处罚

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 芝罘区:0535-6861110

- 莱山区:烟台市公安局莱山分局 6891860;莱山区应急管理局 6716591

- 黄渤海新区:110

- 牟平区:0535-4211110

- 蓬莱区:蓬莱公安

- 福山区:6463510

- 高新区:烟台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6922110

请广大市民主动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安全与环境整洁。

来源:龙口市应急管理局、龙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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