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中国对虚拟货币OTC(场外交易)并未完全“开闸”。尽管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OTC交易的法规,但国家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的总体态度是严格禁止的。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关闭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而2021年“九不准”文件进一步强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非法集资、洗钱等虚拟货币相关活动。
部分平台以“信息中介”名义提供OTC服务,例如在社交软件或电商平台发布交易信息。但根据广东省高院2023年判例,此类行为若涉及资金结算、赚取差价,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实践中,OTC交易常被视作传统交易所的变种,存在监管风险。
1. 建立集中交易平台:若提供撮合交易、做市商服务,等同于运营交易所,属于非法。
2. 资金池沉淀:代收代付资金、托管资产,涉嫌违反支付结算规定。
3. 推广诱导投资: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宣传OTC交易,可能面临网络治理处罚。
- 警惕平台承诺:所谓“合规OTC钱包”仅是营销话术,境内无合法备案渠道。
- 注意交易对象:与个人线下交易虽不易被直接处罚,但一旦涉及大额资金,可能触发反洗钱审查。
- 留存证据:如需交易,建议录音录像并保留转账记录,以应对可能的纠纷。
2025年4月最新动态显示,国家正加快区块链技术标准制定,但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管控未见松动。监管层更关注“元宇宙”“NFT”等概念下的变相炒作,OTC交易的合法性短期内难以明确。
小编建议:简单来说,国内对OTC交易所的实质态度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全面禁止。无论是线上平台还是线下中介,只要涉及虚拟货币交易中介服务,均处于法律风险中。投资者应优先关注合规数字人民币相关业务,避免因追求高收益触碰监管红线。
根据中国央行2021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所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OTC交易)均被明确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其法律依据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核心理由是虚拟货币交易扰乱金融秩序、易滋生洗钱等犯罪行为。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OTC交易所涉及的平台运营、资金结算等行为,均可能被认定为“未经许可开展支付结算”或“非法经营”。
尽管OTC交易以“点对点”为特征,但中国法律对二者采取同等严监管态度。根据《刑法》第225条,无论是集中式交易所还是OTC平台,只要涉及虚拟货币交易撮合、资金划转等核心功能,均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或“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区别在于:传统交易所通常涉及更复杂的系统搭建和用户资金池管理,而OTC平台可能因“中介撮合”性质,被类比为“非法黄牛行为”,但仍面临同等刑事风险(如非法经营罪)。
- 个人:参与OTC交易可能被认定为“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第225条,情节严重者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平台方:OTC平台运营者可能被直接追究非法经营罪,平台服务器、资金账户等或被查封。
- 支付通道:为OTC交易提供法币兑换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可能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处罚。
此外,根据广东省高院2021年判例(见知识库文档5),OTC交易的“差价获利”模式已被明确纳入“非法经营”范畴,法院可依据交易规模判定刑期及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