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来源:网络时间:2022-06-06 18:06:03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很多朋友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介绍一下答案吧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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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6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蛤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蛤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 8根据《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拒绝违章指挥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10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