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燃放区域及时间限制
根据《宜都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版)》的规定,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实际情况,经调研论证,决定于2025年春节期间在主城区南北两端各设1处限时燃放区。具体安排如下:
1. 主城区北部限时燃放区:
- 地点:江滩公园小路以西沙滩部分,自光化街道(三岔路社区九组)张家营路口延伸处往北区域。
2. 主城区南部限时燃放区:
- 地点:梨花大道梦幻谷院内场地。
限时燃放时间: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共3日。其他时间段,禁放区和限放区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违规处罚措施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维护良好的环境质量,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 个人违规燃放: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单位违规燃放:对单位处以500元罚款,并可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禁放要求
禁放区内严格禁止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确保城市安全和空气质量不受影响。
四、市民配合与举报机制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相关部门将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
五、便民服务
对于有强烈燃放需求但不方便前往指定燃放区的市民,相关部门将组织车辆提供免费短途运送帮助,确保市民能够文明有序地燃放烟花爆竹。
六、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详见《宜都市2025年禁限鞭区域示意图》。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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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宜都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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