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2025年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一、限放区域及时段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延安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具体如下:
1. 限放区域:延安市城区内部分区域实行限制燃放措施,具体范围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另行公布。
2. 可燃放时段:
- 婚丧嫁娶:在限放区域内,婚丧嫁娶活动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但需提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备。
- 春节期间:
-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
- 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的早7点到晚12点。
- 经批准的焰火燃放活动:如重大庆典或节日活动,需提前向公安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禁售范围
自2024年1月1日起,延安市城区内除特定乡镇外,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具体禁售范围如下:
- 禁售区:延安市城区内所有街道、社区及周边乡镇(除指定乡镇外)。
- 禁售措施:
- 区应急管理局已全部注销禁售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未再发放新的经营许可。
- 禁售区内仍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将被取缔,并依法从严查处。
三、管控措施
1. 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鼓励公众自觉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推荐使用电子鞭炮等环保方式。
2. 监督检查:镇(街道)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禁售区内烟花爆竹销售处于“清零”状态。
四、处理处罚
1. 违规销售:对禁售区内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没收非法物品,并由区应急管理局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燃放: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举报机制:广大群众有权向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等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径。举报电话如下:
- 违规销售烟花爆竹:0911—12345(区应急管理局)
-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0或0911—6789110(延安市公安局)
五、烟花爆竹的危害
1. 环境污染:烟花爆竹燃烧时产生的大量污染物会使环境中的PM2.5浓度大幅上升,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2. 有害健康:空气中这些有害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会刺激呼吸道黏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3. 安全隐患: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有巨大的火灾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尤其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城区燃放高空烟花时,非常危险,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
通过以上规定,延安市旨在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环保、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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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骆靖文
责编:何俊
审核: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