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城区禁放范围
根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及相关通告,自2025年起,泰安市将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具体禁放范围如下:
1. 桃花源路暨G3高速公路以东
2. 博阳路以西(含博阳路与碧霞大街交叉口向北延伸线至唐家庄村、刘家庄村、饲马峪村、沙家岭村、亓家滩村、王家庄行政村)
3. 环山路以南
4. 高新区一天门大街以北
以上区域为城区禁放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上述区域内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处罚措施
为了确保禁放规定的严格执行,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泰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警告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予以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举报奖励机制
为了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泰安市设立了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对举报查证属实的市民给予现金奖励。具体举报方式及奖励标准如下:
- 举报电话:
- 110
- 泰山区:6279110
- 岱岳区:8566600
- 高新区:6990110
- 泰山景区:5369110
- 奖励标准: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由属地公安机关视情况奖励现金100-500元。
四、其他禁放区
除上述城区禁放范围外,泰安市其他禁放区也将参照此通告执行。各县市区的具体禁放区域、场所及时间安排,请关注“泰安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回复【禁放】获取详细信息。
五、温馨提示
烟花爆竹的燃放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还会加剧环境污染。因此,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可拨打当地公安部门电话咨询。
六、附则
本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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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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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些措施,泰安市将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更加和谐、美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