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噪声和大气污染,信阳市自2025年起将施行全域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县两级将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二、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1.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 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 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
- 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没收非法物品,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
6. 买卖烟花爆竹
- 违反国家规定,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15日以下治安拘留处罚。
三、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
为了确保烟花爆竹禁放政策的有效实施,信阳市安委会制定了详细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省安委会成立6个省级专项检查组,对各地市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春节前后,将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紧盯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统筹开展全方位检查、高频次执法、全链条查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宣传教育
为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安委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抵制超标违禁产品。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举措、举报渠道和奖励办法的宣传,激发社会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能力。
五、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或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
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环保的新年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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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信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来源: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日期:2025年1月
注:本文内容根据官方发布的信息整理,具体政策以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