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木舒克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介绍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百色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图木舒克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的燃放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二、烟花爆竹定义
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通过着火源作用燃烧(爆炸)并产生声、光、色、烟、雾等效果的产品。
三、禁燃限放区域
1. 禁放区域
- 东至:林逢镇平洪扶贫移民安置点。
- 南至:右江河。
- 西至:横山古寨沿田德铁路线路(西北面甘莲村、西南面百银村等)。
- 北至:工业园区及县城区规划范围。
在上述禁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2. 限放区域
- 体育广场和滨江公园范围内。
在限放区域内,仅允许在特定节假日(如春节、元宵节等)的指定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市政府另行通知。
四、禁燃限放时间
1. 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限放区域:仅允许在特定节假日(如春节、元宵节等)的指定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
五、违规处罚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众参与
为了确保禁燃限放措施的有效实施,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燃放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七、宣传教育
各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市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烟花爆竹禁燃限放政策的认识和支持,共同营造安全、环保的城市环境。
八、特别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选择更加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九、附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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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屈绍辉
策划:李洪雷 董晓
编辑:芮静
设计:肖丽丽 尹路
来源:图木舒克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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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篇“图木舒克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能够帮助您了解最新的燃放政策,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安全、环保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