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限放区域与时间
根据宁波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同区域有不同的燃放要求。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1. 余姚市
- 限放区域:城区南环西路—西环南路—谭家岭西路—余梁公路—丰山西路—西环北路—梁周线—余慈公路—城东路—东江—黄杨车江—向南河—达环路—学前路—环山路—月梅路—余慈铁路—九垒山公铁立交路—阳明东路—向南河—余姚江—竹山江—最良江—新桥江—新横江—城东路—南环西路形成的封闭区域。其他地区不列入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 限放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在允许燃放期间,如遇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则禁止燃放。
2. 象山县
- 限放区域:
- 彭姆岭老公路—城西路—丹峰西路—园中路—丹阳路—天安路—象山河路—巨鹰路—丹阳路—海山路—丹峰东路—塔山路—东谷湖路以西至彭姆岭老公路封闭圈。
- 梧桐御府、丹府一品、万华康庭、龙泽名园、桃花源、丰泽园、府邸庄园、丹桂花园等小区。
- 限放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十五。
二、禁放地点
以下地点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商品交易市场;
8. 10层及10层以上高层建筑;
9.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此外,建有露天净水池的自来水厂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高新区禁燃禁售规定
高新区属于全年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域,具体包括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为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欢乐、祥和,高新区倡议居民朋友们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方式增添节日氛围。
四、市中心城区禁燃禁售规定
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
1. 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
2. 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
3.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全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元宵等节假日)。如遇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本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特别提醒
-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如遇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则禁止燃放。
- 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 高新区及其他禁燃禁售区域倡导居民选择环保、安全的方式庆祝节日。
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宁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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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广大居民春节愉快、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