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安全环保意识的提升,烟花爆竹的燃放政策在不同城市之间存在较大差异。2025年,江门市根据市民的情感需求、传统文化传承以及安全管理要求,对烟花爆竹政策进行了调整,既满足了市民的需求,又确保了公共安全。
二、主要变化
1. 部分区域限时限地燃放
据悉,2025年春节期间,江门市将允许市民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但仅限于低危的C、D级烟花。具体时间和区域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 加强安全监管
为确保燃放过程中的安全,江门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告》,明确了燃放地点、注意事项及违规处理措施。
三、燃放地点限制
根据《通告》要求,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文物保护单位
- 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燃地点
四、燃放注意事项
1. 购买正规产品
市民应选择在指定地点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个人燃放类产品,确保产品包装箱上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标识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2. 遵守燃放说明
燃放前需仔细阅读烟花爆竹外包装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燃放说明操作,确保安全。
3. 保持安全距离
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如遇异常情况,至少等待15分钟后才能靠近处理。
4. 文明燃放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未成年人燃放时应有监护人陪同;禁止醉酒后燃放。
5. 及时清理现场
燃放结束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立即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五、重大活动审批
对于重大节日或活动中需在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主办单位须向当地公安等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违规处理
凡违反规定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市民监督
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举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严惩。
八、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举报,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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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措施,江门市旨在平衡市民的传统文化需求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关系,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在祥和、愉快的气氛中欢度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