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燃放时间及区域
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2025年春节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燃放的通告》,瑞安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区域如下:
1. 燃放时间:
- 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次年正月初五(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日)
- 元宵节当天(2025年2月12日)
2. 允许燃放区域:
- 大峃镇建成区内:包括泗溪河岭脚至樟台流域桥梁上,可依规燃放烟花。
- 其他乡镇: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3. 禁止燃放区域:
- 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内部;
- 文物保护单位周围50米以内;
- 油汽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和其他重要消防单位周围100米以内;
- 各类零售、批发集贸市场内;
-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校周围50米以内;
- 建筑物的楼顶、阳台、窗口、楼道、走廊等部位;
- 山林、园林、城市绿地等重点防火区;
- 重要军事设施周围50米以内;
- 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点周围50米以内。
二、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1. 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 A级、B级及C级架子类烟花爆竹(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
-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 非法生产、经营的假冒伪劣烟花爆竹;
- 孔明灯、钢丝棉等。
三、燃放规定
1. 燃放时应当遵守的规定:
- 不得燃放非法渠道获取的或者已经超过保质期的烟花爆竹;
- 不得向行人、车辆、输变电设施、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及地下管线、化粪池等发射、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或者从建筑物、构筑物向外发射、抛掷烟花爆竹;
- 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 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 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2. 交通管理措施:
- 销售点和燃放点周边请勿违规停车,过往车辆请提前减速,服从现场交警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安全有序通行。届时将对重点燃放区域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具体事宜另行通告。
四、销售规定
1. 临时销售时间:
- 大峃镇建城区内:2025年1月27日至2025年2月2日,2月12日(即农历十二月廿八至正月初五,元宵节);
- 其他乡镇:2025年1月25日至2025年2月12日(即农历十二月廿六至正月十五)。
2. 销售网点:
- 烟花爆竹销售点需在划定的经营区域内销售,并限制经营规模及品种,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以及质量不合格的烟花爆竹,不准超量储存。
五、违规行为及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劝阻、举报非法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规定销售、燃放以及存储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1.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2. 非法生产、销售举报电话:12350
3. 非法运输、燃放、储存举报电话:110
六、温馨提示
为了确保大家的安全和欢乐,请严格遵守上述规定,选择合法的销售网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燃放。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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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您了解瑞安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祝您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