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为降低春节期间火灾风险,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盘锦市相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发布了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
二、具体规定
1. 禁放区域
- 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安全管理的通告》,盘锦市部分地区实施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具体包括凌海市、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经开区、高新区。
- 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严格禁止。
2. 购买与运输
- 居民应选择正规的销售网点购买烟花爆竹,避免到无证摊点等不法商贩处购买。
- 购买时应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未变形的产品,产品标识应完整、清晰。
- 运输过程中,不得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保运输安全。
3. 存储与燃放
- 家庭居所内不应存储烟花爆竹,短时间存储处需远离火源、气源、电源等危险源。
- 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燃放说明,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燃放,并在上风方向观赏,避免短时间内靠近未点燃的烟花爆竹。
- 燃放时应远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尤其要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 文明燃放,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地下管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要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 特别提示
- 人员外出时,注意关好门窗,尤其是阳台一定要清理干净可燃物,避免外来火种引发火灾。
- 遵守安全燃放规定,严禁在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请联系:
-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 盘锦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五、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春节结束。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欢乐的节日环境。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盘锦市消防救援支队
盘锦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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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盘锦市政府旨在确保市民在春节期间能够安全、有序地进行烟花爆竹燃放活动,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