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市2025年烟花爆竹最新规定
一、禁止燃放区范围
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及蓬莱市人民政府的最新通告,蓬莱市全域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禁放区域包括:
1. 建成区:蓬莱市建成区的具体范围由市政府划定,并已向社会公布。
2. 特殊场所:在禁止燃放区内,以下特定场所也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文物保护单位
- 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 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 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 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 大型仓库、停车场
- 景区、林地、绿地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二、禁放时间
蓬莱市全域范围内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无任何例外时间段。
三、法律责任
1. 对个人和单位的处罚:
-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500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城管执法、安监、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举报奖励:
- 鼓励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经查证属实,按每宗100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按每100公斤500元的标准给予第一举报人奖励(不满100公斤的按100公斤标准奖励),最高奖励10000元。
四、监督与举报
为确保禁放规定得到有效执行,蓬莱市公安局及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市民如发现违规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
- 举报电话:110(公安局)
- 电子邮箱:plajj@163.com(蓬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倡议与宣传
为了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安全,蓬莱市政府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选择更加环保、文明的方式庆祝节日。同时,各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特此通告。
蓬莱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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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了解蓬莱市2025年最新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联系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