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限放区域
根据象山县人民政府的最新规定,2025年象山县的烟花爆竹燃放实行限放政策。具体的限放区域如下:
1. 封闭圈区域:
- 彭姆岭老公路—城西路—丹峰西路—园中路—丹阳路—天安路—象山河路—巨鹰路—丹阳路—海山路—丹峰东路—塔山路—东谷湖路以西至彭姆岭老公路形成的封闭圈。
2. 特定小区:
- 梧桐御府
- 丹府一品
- 万华康庭
- 龙泽名园
- 桃花源
- 丰泽园
- 府邸庄园
- 丹桂花园
二、限放时间
在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正月十四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地点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以下地点及其周边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2.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商品交易市场;
8. 高层建筑;
9. 市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四、特别提醒
1.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当市人民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 安全注意事项: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燃放规定,选择合法途径购买烟花爆竹,并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燃放,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
五、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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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象山县旨在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一个清洁、低碳、有序、文明、安全的生活环境。希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