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资料信息,果洛藏族自治州202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未直接提及关于烟花爆竹的具体规定。不过,结合报告中提到的环境保护、安全发展和法治化治理等重点任务,可以合理推测果洛州在2025年对烟花爆竹的管理可能会更加严格,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安全。以下是一份基于现有政策趋势推测的“果洛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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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洛藏族自治州2025年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果洛藏族自治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禁限放区域
1. 禁止燃放区域:全州范围内所有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森林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2. 限制燃放区域:县城建成区内及各乡镇主要街道、居民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仅允许在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特定时间段内燃放指定类型的烟花爆竹。
三、燃放时间
1. 春节燃放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每日上午8时至晚上10时为允许燃放时段。
2. 其他特殊节日或活动:如需在其他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
四、燃放品种
1. 允许燃放类型:仅限于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小型烟花产品,严禁燃放大型礼花弹、组合烟花等高风险产品。
2. 环保要求:鼓励使用低污染、无硫磺成分的环保型烟花产品,减少有害物质排放。
五、销售与储存
1. 销售许可:从事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经营。
2. 储存安全:烟花爆竹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设施,远离居民区和其他重要设施,确保安全距离。
六、法律责任
1. 违规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物品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七、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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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规定旨在落实果洛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安全发展和法治化治理等目标,确保全州人民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