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办公室的要求,减少火灾、伤人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及《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沈阳市对2025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二、禁放区域
1. 全年禁放区域:
- 本市三环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
- 大东区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 浑南区沈丹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 沈北新区京哈高速公路以西、四环路以内的行政区域。
2. 新增临时禁放区域(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
- 和平区、皇姑区、铁西区、于洪区、浑南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依据相关规定,在特定时间段内新增部分禁止燃放区域。具体禁放范围详见相关地区政府通告。
3. 和平区新增禁放区域四至范围:
- 东面:和平区上河湾村与浑南区上鲜村、王士村边界接壤;
- 东南面:和平区上河湾村、新立村与苏家屯区有色金属加工厂边界接壤;
- 西南面:和平区下河湾村、满融村与苏家屯区浑河农场边界接壤;
- 西面:和平区曹仲村与于洪区隔河相望,以浑河为界;
- 北面:以三环绕城高速为界。
三、禁放时间
- 全年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
- 新增临时禁放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翌年正月十五期间。
四、温馨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应自觉遵守沈阳市及有关地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内安全有序地进行燃放。建议关注微信公众号【沈阳本地宝】,输入并发送【烟花爆竹】,获取最新的禁放范围汇总和各区规定调整内容。
五、法律责任
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公共安全和环境质量。
六、来源
本信息来源于辽宁日报客户端,具体内容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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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规定,希望市民朋友们能够理解和支持烟花爆竹的管理措施,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