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发布的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通告以及相关资料,以下是关于瓦房店市2025年烟花爆竹燃放的最新规定:
瓦房店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管控区域和场所
1. 非管控区域:
- 瓦房店市不属于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部分街道)和高新区(部分街道)等管控区域。因此,瓦房店市全域不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控区域内。
2. 管控场所(地点):
- 即使在非管控区域内,以下地点仍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
2. 火车站、客(货)运站、码头、飞机场、主次干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3. 生产、销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4. 大型能源动力设施、水利设施、输变电设施及水、电、燃气、热力供应设施安全保护区;
5. 党政机关办公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重要军事区域;
9. 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10. 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
11. 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
12. 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
13.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地点。
二、燃放时间限制
1. 非管控区域:
- 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等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具体时间和区域以瓦房店市政府公告为准。
三、其他规定
1. 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春节前后燃放“闭门炮”“开门炮”。
2. 未经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3. 个人不得燃放礼花弹、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以及单筒内径大于30毫米、单发药量大于25克、总药量大于1200克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燃放产品。
4. 在可以燃放区域内,不得违反烟花爆竹外包装标明的燃放安全距离。
四、监督与举报
1. 区(市)县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社区、物业,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劝阻管控区域和管控场所(地点)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2. 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3. 生态环境等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4.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2345(生态环境部门、应急部门、市场监管部门)、110(公安部门)。
五、小编建议
瓦房店市虽然不在大连市的烟花爆竹管控区域内,但在特定场所和时间仍然受到严格的燃放限制。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建议市民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具体通知,了解最新的燃放政策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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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瓦房店市2025年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如需进一步咨询或获取更多信息,请关注【大连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发送关键词【烟花】获取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