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烟花爆竹2025最新规定
一、背景与目的
为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快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了最新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规范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二、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设置及销售时间
2025年春节期间,石河子市共设置了20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位,市区及北泉镇镇区不设临时零售点。临时零售点销售许可有效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2月12日。具体销售点位如下:
1. 1号销售点:121团玉湖公园内东侧空旷地
2. 2号销售点:121团东野镇3小区警务站旁
3. 3号销售点:133团红光东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对面
4. 4号销售点:133团桃花镇幸福路步行街向西20米空地
5. 5号销售点:134团光明路西侧草坪南边下野地镇5小区2-1-1门前距市场200米
6. 6号销售点:136团农资一条街2-6号
7. 7号销售点:141团万宝商店门口
8. 8号销售点:142团悦园小区商业综合楼停车场
9. 9号销售点:142团盛达广场东边停车场
10. 10号销售点:143团北广场东南角
11. 11号销售点:143团文化广场东南角
12. 12号销售点:143团农一连331号地东北角(机场路与香多里路交汇处向南100米)
13. 13号销售点:144团1小区54栋南侧楼前空地
14. 14号销售点:147团花园小区5栋独栋建筑
15. 15号销售点:148团育才路2-2-4号
16. 16号销售点:148团吉祥商店南空旷处
17. 17号销售点:149团绿色超市门口距绿色超市直线距离20米
18. 18号销售点:150团13连平房1-1号
19. 19号销售点:泉水地众泉农机公司门口
20. 20号销售点:泉水地社区东小广场
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 文物保护单位;
3.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 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 《关于进一步做好石河子市禁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师环攻坚办〔2022〕13号)规定的禁放区域(石河子市大气污染防治严管示范区)。
如国家、自治区、兵团、师市后期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做出变更调整的,按其文件要求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严禁非法行为: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将房屋或建筑物租借给他人从事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烟花爆竹。
2. 合法购买:有购买烟花爆竹需要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有资质的正规单位购买烟花爆竹。
3. 安全燃放: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焰火燃放安全规程,远离易燃、可燃物和建筑物。
五、监督举报方式
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向相关部门举报涉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和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应急管理局:0993-2860000
- 公安局:110
六、小编建议
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共同营造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氛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特此通告。
石河子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